根据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了方便非新冠肺炎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患者就近就诊和对症购药报销,制定便民措施如下:
一、便捷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用药
在疫情防控期间,定点医疗机构可设立绿色安全通道,并根据临床实际在确保用药安全的前提下,为患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的参保人员配取不超过2个月药量的药品。
门诊重症(慢性)疾病选择治疗定点机构需要变更的,参保人可致电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不见面办理。
因疫情防控期间患者不便前往选定的市级医疗机构就诊(自己又医院的),可就近就便诊治和购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个人现金垫付,待疫情解除后补办申报鉴定,门诊重症待遇可追溯到参保人员住院确诊出院时间起。
二、符合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待遇的申报
对申报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肝移植抗排异治疗、血管介入术后5个病种鉴定的,可先自行现金购药,待疫情解除后补办鉴定手续,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待遇可追溯到参保人员住院确诊出院时间起。
参保人员符合高血压、糖尿病等26个病种的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待遇申报,可在疫情解除后再申报鉴定。符合我市门诊重症(慢性)疾病规定的可追溯报销年1月31日以后发生的与鉴定疾病相关的医疗费。
黄陂区居民医保门诊重症-
黄陂区职工医保门诊重症-
三、开通黄陂区内两家门诊重症定点药店购药
经上级批准,将我区“武汉市佳源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兰馨苑店”和“武汉市宏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民安药店”(原区新药特药店)纳入我区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定点零售药店。2月24日起,区内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参保人可凭个人社保卡、门诊重症专用病历(疫情期间可暂不提供处方)到2家定点药店购药。医保报销的部分由药店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个人自费部分由参保人用现金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医疗专家提醒:重症和慢性病患者必须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处方药有一定风险,稍不慎会对人体造成伤害,患者不要过多囤药。
武汉市黄陂区医疗保障局年2月24日街道专线(蔡店街)(姚集街)(长轩岭街)(木兰乡)61677(李家集街)(罗汉寺街)(祁家湾街)(横店街)(天河街)(滠口街)(三里街)(大潭办事处)(蔡家榨街)(六指街)(王家河街)(武湖街)(前川街)(盘龙城开发区)(木兰山风景区)(汉口北)武汉加油!黄陂加油!来源
黄陂医保局
编辑
鄢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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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云胜吴九云
编审
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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