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例(含湖北临床诊断病例例),重症病例减少例,新增死亡病例例(湖北例,河南2例,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安徽、山东、广东、广西、海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1例),新增疑似病例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人。
截至2月12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例(其中重症病例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例,累计死亡病例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例,现有疑似病例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人。
湖北新增确诊病例例(武汉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例(武汉例),新增死亡病例例(武汉例),现有确诊病例例(武汉例),其中重症病例例(武汉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例(武汉例),累计死亡病例例(武汉例),累计确诊病例例(武汉例)。新增疑似病例例(武汉例),现有疑似病例例(武汉例)。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早诊早治,落实好湖北病例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工作,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修正版)》,对湖北省以及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的病例诊断标准进行了区分,湖北省增加了“临床诊断病例”分类,对疑似病例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者,确定为临床诊断病例,以便患者能及早按照确诊病例相关要求接受规范治疗,进一步提高救治成功率。目前,湖北省报告的例临床诊断病例纳入确诊病例统计,正加强病例救治,全力减少重症,降低病死率。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78例:香港特别行政区50例(死亡1例,出院1例),澳门特别行政区10例(出院2例),台湾地区18例(出院1例)。
(信息来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