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益年度新闻报告出炉,义乌婚

10月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通过视频发表重要讲话。

10月1日,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主张帮助妇女摆脱疫情影响,让性别平等落到实处,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加强全球妇女事业合作。中国将继续加大对全球妇女事业支持力度,倡议在年再次召开全球妇女峰会。11月3日,新华社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福建省连城县为当地名城乡妇女定制了弹性工作岗位。中共中央建议十四五规划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

建议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等。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落实男女平等宪法原则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极为重要的作用。

普法志愿者为社区居民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内容。

民法典强调包括妇女在内的所有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和包括妇女在内的所有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强调实行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继承权男女平等。在加强对妇女民事权利的特殊保护方面,规定了特定时期限制男方离婚诉权,规定了照顾女方是人民法院判决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取消了离婚家务劳动经济补偿以分别财产制度为前提条件。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清偿方面,民法典进一步明确了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在防治性骚扰方面,民法典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针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刑法修正案(十一)从三个方面加大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力度:

修改奸淫幼女犯罪,将奸淫不满10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等严重情形明确适用更重刑罚,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增加特殊职责人员性侵犯罪,对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人员,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不论未成年人是否同意,都应追究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又构成强奸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修改猥亵儿童罪,进一步明确对猥亵儿童罪从重惩处的具体情形。将刑法第条第三款修改为:“猥亵儿童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年6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西湖区“三询问一报备”实施,未成年人入住酒店“安全阀”见成效。

本次未保法大修,新增“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两章,条文由72条增加到条,修改几乎涉及原法的每一个条文,有多处修改强化了性侵害防治。如,建立发现未成年人权益遭受侵害后的强制报告制度;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制度;设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查询及禁止制度;特别注重对未成年人的安全保障;完善司法保护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压实法律责任让未保法长出“牙齿”等。2月2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专门发出《关于做好儿童和孕产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做好儿童和孕产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分别就居家儿童及孕产妇、相关医疗机构、助产机构、托幼机构等方面工作提出要求。

我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妇幼健康得到有力保障。2月1日晚,一声响亮医院新冠肺炎孕产妇定点科室传出,打破了连日来的沉寂。

2月8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的通知》,就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孕产妇和新生儿防护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提出明确要求。

新华社北京4月8日报道,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防护指导,重点指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学生、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个人防护。

5月8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指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并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

1月7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全国妇联下发《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要求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强化合作,加强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惩治打击。

通知指出,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要构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联动机制。各级妇联组织发现妇女儿童被家暴、性侵或者民事、行政合法权益被侵害等线索或涉检来信来访的,应及时将案件线索或涉检信访材料移送同级检察院。受理的检察院应当及时处置,快速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妇联组织。其中,对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应当监督公安机关及时立案,实行“一站式”取证,保障有效惩治犯罪。

针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相关组织、个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等问题,检察机关可以发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

通知指出,检察机关在制定司法解释、司法文件时,涉及妇女儿童权益重大问题的,应当听取妇联组织提出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相关意见,加强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源头保障。

通知特别强调,最高检与全国妇联建立定期会商机制,了解工作动态。建立联络员制度,及时解决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问题。建立培训机制,提高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能力和水平。

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第16条规定:在实施不法侵害过程中存在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的,可以实行特殊防卫。实施特殊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11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其中安徽省枞阳县周某某正当防卫不起诉案,落实了对强奸行为实施特殊防卫的认定。该案中,许某某醉酒后遇见刚打完农药正要回家的妇女周某某,意图对其实施强奸。周某某在反抗过程中,用药水箱上的一根软管将许某某颈部缠绕住,在相持过程中许某某倒地,后被发现死亡,周某某“投案自首”。检察机关研究认为,周某某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许某某死亡,符合刑法规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决定对周某某不起诉。中国妇女报8月7日报道,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出台《关于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对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范围和基本工作原则、依法妥善处理宅基地取得相关问题等作出明确要求。

浙江省临海市杜桥镇勤横湖村,党员干部将办理好的不动产权证书送到群众家里。

通知明确,农村妇女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平等的宅基地分配权,其宅基地权益应记载到不动产登记簿及权属证书上。农村妇女因婚嫁离开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新家庭宅基地使用权的,应依法予以确权登记,但不得再主张原农村宅基地使用权。6月22日,浙江义乌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妇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和市数据管理中心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涉家庭暴力人员婚姻登记可查询制度的意见(试行)》,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意见规定,根据家庭暴力的程度,对发生家庭暴力达到一定程度的人员在婚姻登记领域进行注册,婚恋对象可查阅对方是否有家庭暴力的记录,对是否进入一段婚姻提供参考。据报道,该制度在国内尚属首创。

新华社发

今年4月以来,浙江省金华市妇联、金华市公安局联合开发区在三江街道开展“睦家园”反家暴联合行动试点,全国首创引入“社会谅解”环节。该试点项目要求,家暴案件发生以后,派出所对家暴违法行为调查定性,按再次报警、多次家暴、伤情严重、扬言报复等四类人员进行筛选,选择合适的对象开具家暴警情通报表,由施暴人自愿选择接受社会帮助及社会教育;随后,施暴者带着家暴类警情通报表到街道妇工委报到,并通过参与一些社会公益活动获取一定的积分,由街道办事处开具社会谅解书;最后,施暴人带着社会谅解书回到派出所可申请不作出拘留处罚。

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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