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基层处:
为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更好地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疫情防控的政策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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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指南(试行)
一、规范诊疗服务(一)合理布局候诊区域,增加候诊椅配置,控制候诊患者间隔1米以上距离,做好患者预检分诊,加强通风换气和内部清洁消毒,防止院内感染。
(二)合理安排门诊时间,保证正常诊疗秩序,积极推行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等方式,实行错峰诊疗,减少就诊患者排队聚集。
(三)优化挂号、诊疗、检查、取药等服务流程,减少患者待诊时间及患者间接触风险。
(四)开展长期处方服务,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经家庭医生评估后,根据需要制定长期药物治疗方案,给予长期处方服务。
(五)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对确有实际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及行动不便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上门巡诊、家属代取药等服务。
二、优化健康管理服务(六)在“网格化”健康管理基础上,充分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