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quo春苗行动rdquo来德

3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会,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表示:“中国将推出‘春苗行动’,积极协助和争取为海外同胞接种国产或外国疫苗。”昨天,中国驻德使馆更新了官方公告,表示将积极跟紧“春苗行动”,协助在德华人施打疫苗。

关于在德中国公民接种疫苗的提醒和通告

近日,王毅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代表中国政府宣布,推出“春苗行动”计划,积极协助和争取为海外同胞接种国产或外国疫苗。中国政府的这个举措,体现了对广大海外侨胞、留学生和中资机构人员的关心和关爱。中国驻德国使领馆将采取积极措施,推进“春苗行动”。

驻德使领馆将密切   2、养老院老龄护理员

  3、提供居家护理服务的护理员

  4、存在新冠肺炎高职业暴露风险的医疗人员、如重症治疗、急救、新冠疫苗接种中心工作人员等

  5、治疗、护理高风险人群的医务工作者(如血液病及器官移植)

第二阶段:高优先级别

1、70岁以上老人

  2、唐氏综合征患者、阿尔茨海默症患者、精神病患者、重度精神分裂症、重度抑郁症患者等

  3、器官移植患者

  4、严重肺部疾病、严重糖尿病、重度肥胖症或重度慢性肝肾疾病患者或并发症为上述疾病的癌症患者

  5、医生认为感染新冠肺炎会致命的某些基础病患者(须由医生开证明)

  6、受护理的居家老人或病人(70岁以上,器官移植术后或有残疾或有前文提到的基础疾病)的密切接触者(最多2人)

  7、孕妇的密切接触者(最多2人)

  8、处置、治疗、陪护精神疾病患者(住院或急救)

  6、存在新冠肺炎高职业暴露风险的医疗人员、如献血站、新冠肺炎检测中心工作人员等

  9、负责示威抗议活动等感染高风险的警察和城市管理人员

  10、基础教育工作者(幼儿园、小学、特教学校等)

  11、公医院基础设施相关工作者

  12、难民中心及流浪者庇护所居住者和工作人员

第三阶段:优先级别

1、60岁以上老人

  2、以下病症患者:肥胖症、慢性肾病、慢性肝病、免疫缺陷或HIV感染者、糖尿病、心脏疾病、中风、癌症、肺栓塞、哮喘、风湿、自身免疫性疾病

  3、医疗机构中从事新冠肺炎低职业暴露风险工作人员(如实验室)以及处置无新冠肺炎感染风险病人的医护人员

  4、公共机构或相关行业人员(如政府机关、国防军、警察、海关、消防、救灾、司法及外国使领馆或发展援助组织工作人员)

  5、从事关键基础设施领域的企业以及药店、医药行业、环卫、交通运输、电子信息领域从业者

  6、食品行业工作人员

  7、除第二阶段优先接种外的教育工作者

  8、工作及生活不稳定者

第四阶段:除上述三个优先级别外的其他人群

在德国,罗伯特-科赫研究所周四(3月11日)宣布,一日内新增感染人数为人。这比一周前多出例。更高的单日感染病例出现在1月。同时,英国变异病毒在德国的感染比例约占55%。罗伯特-科赫研究所认为,德国处于第三波疫情中。该研究所负责人维勒(LotharWieler)表示:“我们看到非常明确的标志:在德国第三波疫情已经开始。”维勒认为,目前是一场疫苗接种与变异病毒之间的赛跑。他预计,如果保持生产顺畅,至秋季,德国八成民众可以接种疫苗。“如果是这样,那将可以取消所有限制措施。”联邦卫生部长新近签署的于年12月15日生效的新冠疫苗接种行政令阐述了接种对象和权利。行政令规定具有新冠疫苗接种资格的人士为:1、具备德国法定医保(公保)或私人医保的人士;2、在德国境内常居或具备注册居所的人士;3、位于德国境内、在本行政令第二到第四章所规定的机构或公司(注:护理医疗类新冠敏感类,如重症监护室、急症室、疫苗接种中心、肿瘤、器官移植医学类)内工作或接受治疗护理的人士;4、由本行政令第二到第四章所规定的机构或公司(注:护理医疗类新冠敏感类,如重症监护室、急症室、疫苗接种中心、肿瘤、器官移植医学类)派驻德国境外工作的人士。简单来说,只要德国政府有充足的疫苗,任何个人只要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条件,就具备在德国打新冠疫苗的资格。且在德国医保的支持下,疫苗对个人完全免费。关于确切接种地址和预约方式可以在各个州的政府网页上查找到,直接搜索“州名或城市名+Impfzentren(疫苗接种中心)”。下面为黑森州各城市的疫苗接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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