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依然严峻复杂,感染人数超过1.3亿,死亡人数超过万。国内持续报告新增境外输入病例,个别地方相继出现本土确诊病例,疫情防控依然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和不可预知性。实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暑,是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建立群体免疫屏障最有效的手段。为巩固当前疫情防控成果,建立起全人群免疫屏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县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全力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种对象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的常住居民(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点在我县辖区内的居民)。
二、接种剂次和间隔
1.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
接种2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
2.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接种1剂。
3.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
接种3剂;相邻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4周。第2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8周内完成,第3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6个月内完成。
三、接种途径和接种部位
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四、接种费用
新冠病毒疫苗实施免费接种政策,无需个人支付费用。
五、接种时间
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将根据预约登记和疫苗到位情况,调配新冠病毒疫苗到相应接种点,请广大居民按通知到指定接种地点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六、接种流程
提前扫云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个人